『瘋魔成佛』
第8章 自閉又令人生厭的我



與正文無關,無需閱讀》《與正文無關,無需閱讀

cbr-雖然我和周輝小時候關係並不好,但他也是我兒時的夥伴。

周輝的父親是粵省人,家境殷實,因此周輝從小就是機關大院其他孩子羨慕的對象。

周輝被父母寵上天,要什麼有什麼,但學習成績一塌糊塗。

我那時候認為他智力有問題,小學考試竟然能不及格。

加上週輝平日裡很傲慢,導致我非常厭惡他。

可那個小先生竟然把我意識轉到11歲的周輝體內。

不過沒關係,隻要頭腦還是我的,我還是可以想辦法乾掉王顯貴。

周輝父母招呼我吃早飯,我立即上前坐下拿起饅頭就吃。

嚥下饅頭的時候,我差點哭出來。

我小時候最喜歡吃的就是機關食堂炊事班做的饅頭。

1997年我父親轉業複員後,我再也沒有吃過那麼好吃的饅頭。

我安靜地吃著早飯,這引起了周輝父母的注意。

我才想起來周輝很活潑,話很多,就像是有多動症一樣。

因此,我隻能儘量模仿記憶裡的周輝。

麻煩的是我對他的記憶已經很模糊了。

吃完飯,我看著日曆,日曆上顯示的是1993年3月4日。

王顯貴殺死第一個孩子的日期是3月14日,那天是植樹節。

也就是說,我隻有10天的時間來找到他,然後想辦法抓住他。

不過,我忽然間想到一件事,那就是王顯貴的死亡日期。

小先生的文檔裡清清楚楚寫著他死於1993年7月13日。

7月14日是我的生日,也就是說王顯貴死在我生日頭一天。

我第一次對付連環殺手也是在生日7月13日。

難道當年的費金就是王顯貴?

小先生是想讓我提前阻止王顯貴?

我走出機關大院門口時,下意識看向河對岸。

雖然我知道王顯貴那個精神變態就在河對岸,但我現在不能動手。

我用的是周輝的身體,萬一失手被殺,那就麻煩了。

周輝和我說不定都會死。

我還是得先去學校正常上學,而當時學校距離機關大院步行需要30分鐘。

之所以會那麼遠,是因為原本機關大院在鬥城的小北街,旁邊就是小學。

後來因為重新建樓的關係,暫時遷到渠河邊上,等那邊修好還要重新搬回去。

不過等我們搬回去的時候,我已經讀初中了。

上學的路上,我看著路邊用來擋灰塵的那些劇毒夾竹桃樹,兒時回憶不斷湧現。

夾竹桃開的花和梔子花很像,小時候不懂還摘來聞,一聞就頭暈噁心。

後來才知道,夾竹桃是劇毒。

我沿著河邊一直走到川北教育學院的側門,從那裡進入,穿過學院可以更快到達學校。

那時候我每天上學放學都走的是這條路線。

除非特殊情況,我不會改變路線。

那時候鬥城雖然地級市,但很貧瘠,甚至沒通過火車。

整座城市最好的路隻有那條從南至北貫穿全城的遂州大道。

公交車也隻是在這條路上行駛,所以,我乘坐公交反而比步行慢。

如我所料,當我走到川北教育學院池塘的時候,就看到了11歲的我。

我每天都會6點起床,會儘快出門來到學院池塘。

我會站在那裡凝視著平靜的水面發呆。

那時候我發呆是因為無聊,我除了讀書之外,對其他的事情沒多大興趣。

“唐嘉。”我還是忍不住開口對那個瘦弱的男孩兒喊道。

小時候的我叫唐嘉,改名都是後來的事情了。

嘉字寓意美好,但我的人生並不美好。

為了避免寫作時產生混亂,我之後提到11歲的自己會直接寫唐嘉。

唐嘉聽見我喊他,隻是撇了我一眼,然後從池塘另外一側離開了。

我現在終於明白其他孩子為什麼會討厭我。

不僅僅是因為我獨來獨往,也因為我看人的眼神裡全是蔑視。

我跟在唐嘉身後,保持著大概十米的距離。

我和周輝小時候同住一個小學,是在同年級同班。

五年級五班。

我走到教室,看到門口的牌子,還有其他那些同學的時候,感覺很奇怪。

經常有人在網上討論說,如果讓你回到小時候,你會做什麼?

我以前覺得這個問題很無聊,現在我知道答案了。

我如果回到小時候,會殺人。

進入教室後,我就得做一件以前周輝每天都會做的事情。

那就是找我自己,也就是唐嘉抄作業。

五年級對我來說是個關鍵點,因為正是那時候讓我徹底意識到我需要改變。

原因是我無法改變我生活在人類社會這一事實。

既然必須要在人類社會生活,我就需要被迫融入群體。

而我融入群體的第一步,就是每天拿出作業給同學抄。

在五年級之前,我是從來不會給任何人抄作業。

那時候我覺得,我讀的是弱智小學,除了我之外,其他人全是弱智。

雖然我邁出了這一步,但接下來我開始嘗試著模仿别人的行為顯得更為怪異。

這最終導致上初中前,我被父母送去特殊學校待了幾個月。

我在抄唐嘉作業的時候,其實也是在觀察11歲的自己。

哪怕是我自己在看自己,但也覺得真的很奇怪。

眼神空洞無神,對周遭發生的事情漠不關心,安靜得就像是個死人。

不過,其他幾個同學聊天的內容吸引了我。

他們在討論最近有兩個孩子丟了,聽他們父母說是人販子拐走了。

我記得以前還在小北街住的時候,不時就會看到有人騎著三輪車敲著鑼沿街呼喊。

三輪車上掛著一塊布,布上有孩子的照片,布上還寫著孩子的名字、身高體重之類的資訊。

這些三輪車伕就是丟失孩子的家長雇來的。

車伕要做的就是沿街呼喊,吸引人的關注,寄希望用這種方式找到孩子。

我下意識問他們失蹤的孩子多大歲數?

得到回答是丟失的兩個孩子就是我們同年級的,分别是一班和三班的學生。

也就是說都是11歲。

我警惕起來,死在王顯貴手裡的孩子平均年齡也都是11歲。

難道王顯貴提前動手了?

還是說他以前就作過案,隻是案發後沒有將他與之前的案件聯絡在一起?

我無法從這些孩子口裡知道詳細的情況,隻能想别的辦法。

就在我抄完作業準備回座位的時候,唐嘉卻是開口了。

“你今天感覺很奇怪。”

我看著唐嘉然後擠出個笑容。

我從小就很敏感,也很敏銳。

但這時候的唐嘉能發現周輝不對勁也未免太敏銳了。

接下來整個上午,唐嘉都盯著我。

被小時候的自己用那種眼神注視著,真的很不舒服。

可以說是毛骨悚然。

中午放學後,我還得趕回去吃午飯。

那時候的作息時間和現在不一樣,中午12點放學,下午2點半上學,傍晚6點放學。

所以,中午必須回家吃飯,離家近點的還能睡個午覺。

我原打算去小北街警察局門口看看。

我記得很清楚,那裡會張貼告示,尋人啟示或是認屍公告。

那個年代正值改革開放第四階段,雖然年年都在嚴打,但罪案還是頻發。

那時候最常見的惡劣犯罪就是拐賣婦女兒童以及搶劫殺人。

我原本隻是想去碰碰運氣,看看是不是能有點收穫。

誰知道,剛走出校門我就遇到了李阿姨,就是周輝的媽媽。

我其實還沒有完全適應,所以,我並沒有意識到現在她是我媽媽。

因此,我直接從她面前走了過去。

李阿姨一把抓住我,抱著我親了一口,說我又在逗她玩。

直到這時候,我才反應過來。

我開始提醒自己,我現在是周輝。

我就差點沒把我是周輝四個字寫在瞳孔上了。

李阿姨是來接我去百貨公司吃飯的,因為她在那裡上班。

百貨公司這個詞在我聽來太遙遠了,遠到就好像隔了一輩子。

那時候鬥城就一個百貨公司,都得托關係才能在那裡上班。

恐怕你們猜不到我這頓午飯吃的什麼吧?

方便麪!

那個年代,方便麪還是個稀罕物,價格並不便宜。

周輝的家庭條件可以讓他每天都吃方便麪。

雖然放在現在來看,這句話很搞笑,但在那個時候卻是真的。

我看著李阿姨眼裡的寵溺,還有我面前的方便麪,我有些哭笑不得。

就在我吃麪的時候,李阿姨告訴我,從今天開始,她會每天來接我放學。

因為周輝的爸爸周乾說,最近真的有好幾個孩子失蹤,警方已經展開了大規模調查。

飯後,我躺在百貨公司值班室的床上回憶著。

我隻能想起,好像那時候我爸在吃飯時提過有孩子失蹤,並讓我注意安全。

就算是那樣,我父母也不會接送我放學。

大概是因為他們覺得我不會被傷害,隻會傷害别人。

畢竟那些與我發生衝突的同學下場都很慘。

我曾經還把一個試圖霸淩我的同學踹下樓梯,讓他在醫院躺了半個月。

我父母為此給人家道歉賠錢,我也被我爸吊起來打。

沒有誇張,真的是吊起來用皮帶抽。

可我就死不道歉,我不會向那種雜碎低頭。

所以你們想想,我在學校裡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。

幾乎就是個半透明的怪物。

-cbr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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