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與正文無關,無需閱讀》李二花了一個晚上的時間,抄了他認為最容易被這個年代接受的二十首歌曲,然後又從這二十首裡面挑出兩首,打算先投稿試水。要投稿肯定要留一個聯絡方式的,李二家裡沒有固定電話,他當然不可能自爆身份地留警署電話。這個年代的移動手機最便宜都要一萬多,而且還像個保溫杯一樣笨重,信號差,續航短,充電兩小時,通話兩分鐘,李二買不起,買得起他也不願意當這個冤大頭。尖沙咀,數碼商場。李二已經打聽好了,買一個傳呼機才三、四《與正文無關,無需閱讀》cbrcb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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