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命運風水』
第15章 孩子失蹤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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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樺陪著婆婆在灶屋做飯,招待堂哥們和表弟的一幫哥們,家裡突然像是辦大事一樣,堂哥三吃了晚飯,可以回家,隻需花點時間,走到河邊渡船處,過了河,再怎麼遠,也可以走回去,

各人都有各人的事要忙,這鬨劇本就是一個不該發生的插曲。

大姑媽家的表弟,就隻能留一宿,旁晚沒有回省城的長途客車了。

這一頓鬨騰,勞師動眾不說,掀動了致樺房子的哭星,正應對致樺屋前的淚塘,再加之屋內沒有廚房,那鍋台灶台全無,完全沒有煙火氣息。壞的氣場,顯而易見。

這還不夠,房子大門“蝴蝶門”,臥室內地面殘石亂磚,泥土碎渣,陰氣聚集。

嗨,這房子,地基,屋前明堂,沒一處是吉利的。全是黴作。

從地基,地面,臥室,大門,窗戶,氣場,明堂,把風水中的“災,絕,衰,死。絕,敗,悲……”等等等等都集中在房子裡。或房子周圍。

住在裡面的趙雲飛和易致樺,可想而知。那後來的命運,能有什麼好結局。

這是晚年的易致樺,突然回憶起自己年輕時的過往,才明白過來的。

因為,晚年的易致樺,對風水之類的東西很感興趣,隻要見了類似的書,都會買上幾本。有空看看,琢磨琢磨。

就這樣,致樺在有意無意之間,也就懂了一丁點兒皮毛。

還是上過學,讀過書,會認字好啊。

年輕時住在自己蓋的房子裡,在正常不過的事,哪裡知道風水不風水的,還覺得新樓房很好,新,有氣派,有平台,很方便,寬敞,明亮,屋前有水,哎呀,要說有多好就有多好,加之致樺愛收拾,屋內整潔乾淨,臥室內地面也鋪成了水泥地,哎喲喂,左鄰右舍都覺得這房子舒服,漂亮,室內室外,清爽順眼。

任何事物,不能看它的形,要看它的神。

鬼知道這破房子全是黴氣,晦氣。

要不然,也不會招惹那潑皮羅大慶占進自己家裡,狼哭鬼嚎地哭喪,還哭幾天幾夜。

一場風波之後,歸於平靜,就像一場暴風雨過後,太陽該出還會出。月亮該升照樣升。

所幸致樺他們的小寶貝,依然透著機靈的在成長。

寒來暑往,春去秋來,日月如梭,草木一秋又一秋。

小來伍三歲了,小傢夥不僅長得虎頭虎腦,頭腦機靈,而且說話吐字,清晰明瞭。

那時候的鄉村,什麼娛樂都沒有,唯一可以放鬆的,就是走走親戚,做個客人,享受有人伺候的滋味。

一般不做什麼大事,親戚之間也不會無緣無故地走動。

但是,有一個港灣,隨時可以去,隻要想去了,說走就走,並且是想住多久就住多久,還永遠歡迎你。

那就是,小孩子的外婆家。女孩子的父母家。

孃家,永遠是出嫁女最最溫馨的港灣。

按照本地習俗,嫁出去的姑娘,照樣每逢節日回來探親,特别是春節,所有出嫁的姑娘都會回一趟孃家,並且是全家出動哦。

至於平時,想回來就回來。

孃家這邊有什麼大小喜事,出嫁的姑媽姑爺都要來。

有了孩子,就是一家三口到場。

更何況,這小來伍機靈乖巧,一張小嘴,能說會道,膝下承歡,惹得外公外婆樂不可支。陶醉在這天倫之樂之中。給外公外婆帶來許多快樂。

每次小傢夥跟著媽媽來了,外公外婆都會留她們孃兒倆多住幾日。

致樺有時候,總在想,爹爹之前反對這門親事,總說趙雲飛面相不對,現在不是過得好好的麼?

兒子這麼聰明可愛,趙雲飛腦袋瓜子又好使,會賺錢,一家三口,甜甜蜜蜜。婆媳之間,關係又融洽。要有多好,就有多好。

爹爹也真是的,自認為自己女兒長得出眾,有資本,就想要女兒嫁個豪門世家不成麼。

致樺總愛這麼想。她哪裡知道,她這一生,還長著呢,這隻是開始的表面現象。

小來伍跟隨媽媽。頻繁往返外婆家,三歲的孩子,早已經會認人,喊人。

是不是也會熟悉往返外婆家的路程呢?

那時候的鄉村,還沒有自行車,到哪裡都是步行。

致樺孃家與婆家,也就是鄰村。步行大概半個多小時吧。

所以,致樺帶孩子回孃家也方便。一年至少回個三兩趟。

小來伍就是在走外婆家的路上長到了三歲。

現在三歲的兒童就可以上幼兒園了。

可是在鄉村,三歲的孩子就可以丟手自己玩耍了。再也不用一個大人整天看著帶著。

有左鄰右舍的同齡玩伴,有的小孩子,有老人帶著,一般都不是婆婆帶,而是婆婆的婆婆帶。就是四代同堂的姥姥和姥爺。

在鄉村,結婚都比較早,有的二十歲不到就結婚了。從年齡往上推,二十歲結婚的人,父母也就四十多歲,四十的夫妻,公公婆婆好多都在呢。相當於姥姥姥

爺極了。

農村人,家族意識濃厚,有一個姥姥或姥爺照看自家重孫的,就可以順帶看幾個,包括鄰居的孩子。都是一個姓,一個祖宗。

一般長房的家庭,大多四代同堂。

隻要孩子能走會跑就行了。那時候。沒有人販子這個詞。

各家各戶的孩子,多是散養長大。

小來伍沒有姥姥姥爺,田地裡需要人手做活時,隻能讓小來伍自己玩耍,或與鄰居小朋友們一起。

一般到了中午,致樺儘量從地裡回來,看看孩子,吃個午飯,再去地裡乾活。傍晚再回家。

莊稼人,不種地,吃什麼。

所以,下地乾活是本職工作。

農村都這樣,安全得很。本來三歲的孩子,就可以脫手了,自己會吃會喝,能走會跑的。頂多大人回家做好飯就可以了。

這是五月的一天,一大早,一家人都合夥做家務,洗的洗衣服,做的做早飯,吃過早飯,要到地裡去乾活,這兩天,地裡有點小忙。

跟往常一樣,致樺與婆婆一起到地裡去了,直乾到大約十二點多才回家吃午飯。

農村人的午飯,也簡單,就是早上多做一點,中午不夠吃的話,在弄一點湊合湊合。

已經到了包產到戶的年月,做起農活,比走大集體時要鬆散一些,除了雙搶農忙帶飯到地裡吃,一般平日裡,中午都是儘量回家裡吃午飯。

這天,致樺和婆婆跟往常一樣,到了中午回來做午飯,一到家,還是老習慣,把小來伍叫回來,再開始做飯,吃飯。

回到家裡的致樺,到老屋檢視小傢夥在乾嘛。致樺在堂屋內沒看到兒子,又到各個房間裡去找,找了一圈,嗯,沒看到兒子呀。

婆婆去廚房做飯,致樺到自己樓房去查詢。想到兒子白天,不會在自己家裡玩耍的,因為,致樺把房門是鎖著的,但是,大門總是敞開的。

致樺來到自己的房子,哪裡有兒子的影子。

這時候,致樺就有點小慌張了,在左鄰右舍家,都都找了一遍,沒看見小傢夥。

前後三排的幾戶人家都找了,沒找到。

嗯,這就奇怪了,小傢夥跑哪裡去了。

說過了,那時候沒有人販子的。至少致樺他們那裡的村子沒有,從來沒有發生過丟孩子的事。

前前後後,裡裡外外都找了一個遍,就是沒看到兒子。

這時候,婆婆飯都做好了,就等一起吃飯呢。聽媳婦說孫子沒看到,也慌了神。

怎麼辦?還能怎麼辦,找唄,幫忙找唄。

一般兩三歲的孩子,絕對不會自己走遠。

婆婆也參與尋找的隊伍,婆媳倆加大了尋找的範圍,往前面繼續找,說不定跑到了前幾排的人家去玩去了。

可是,婆媳倆轉了一大圈,把整個小組都找了一個遍,還是沒看到小伍。

這一下子,致樺與婆婆徹底地慌了神,真著急了。

這樣一來,驚動了鄰居們,大家都幫忙尋找。

可是,還是沒結果,因為幫忙尋找的鄰居也是在本村裡尋找。哪裡還有孩子。

這時候,不知是哪一位鄰居說:“要不要到外婆家裡看看。”

另一位鄰居接話了:“他外婆家那麼遠,怎麼可能,這麼小的孩子,怎麼可能會自己走到外婆家呢?”

又是一位鄰居,接著說道:“不過,也是,他外婆家還有點遠,按理說,不可能自己一個人走那麼遠。但是,既然想到了,去找一遍,還是很有必要的。說不定真去了外婆家。小孩子嘛,最愛去外婆家了,小傢夥,又聰明,說不準會認路啊。”

幫忙的鄰居們,你一言,我一語的議論著,致樺就跟婆婆講:“媽,我還是回去看看吧,現在不回去一趟,心都踏實不下來。”

婆婆趕緊說:“那就吃一口再回去找。”

兒子沒下落,致樺哪裡吃得進喲,跟婆婆打聲招呼:“媽,我還是先回一趟再說。找娃要緊。”

說完,就大步往孃家趕。

焦急萬分的致樺,沒有流淚,隻有加快腳步,腦海裡雜亂無章,“這麼遠,我自己走一趟,少說也得半個多鐘頭,小來伍要走到爹孃這邊,還不得,個把小時啊,真希望小伍在爹爹家這邊。如果不在孃家,可怎麼辦,到哪裡找?可是,小伍又不可能自己來外婆家呀,他太小了,這麼遠的路程,這麼小的孩子,怎麼可能會走呢?不可能,不可能。”

致樺一路胡思亂想,又覺得兒子不在這裡,可是,又多麼希望兒子在爹爹家裡。

矛盾的思維,思維的矛盾。

致樺一路空手,走起來也快。走幾步,忍不住還跑幾步,就這麼走走跑跑,跑跑走走,一路小跑步,終於到了孃家。

還沒有到門口,老遠就看到兒子,在屋外的牆壁,臉對著牆面,背朝外,站在那裡,不知道在乾嘛。

致樺幾步飛奔過去,才看清楚兒子正在用小手,摳剝那牆面上,快要脫落的石灰。

天啦,兒子真就自己走到外婆家了。

致樺三步並著兩步,上前就把兒子抱起來。

爹爹和娘都不在家,大門是鎖著的。因為致樺她爹孃家,沒有其它人,倆老口子習慣出門把門鎖上。也許爹爹和娘去外園了。

左鄰右舍的幾戶人家,大門都是關著的,就是沒有上鎖,隨手帶上的,周圍一片寂靜,隻看見幾隻雞,在悠閒自在的尋找食物,沒有狗叫聲。那年月,餵豬的多,喂狗,卻很稀罕。

致樺孃家屬陳家灣,陳家灣是當地有名的狠村。

什麼叫狠村,就是陳家灣的人狠,祖輩人是那種霸道型的狠,在解放以前,陳家灣占有好多地,就連那老遠的農田,都有陳家灣的份,那麼遠的田地,就在别個村莊的附近,硬是被陳家灣的祖輩們占著。

到了土改,人家村莊附近的田地,隻要是原陳家灣人的地,也就劃到陳家灣的隊裡。

後來,又時興包產到戶,那最遠的一大片土地,就給陳家灣每一戶按人頭分瓜分了。

所以,致樺孃家也有這麼遠的一塊地。

爹爹和娘,隻要去這外園地裡乾活,一定會帶上午飯,因為去一次,很費時間的,那路上就得一兩個小時走,比致樺從婆家到孃家還要遠幾倍呢。

致樺彎下身,輕輕抱起兒子,問他:“小伍,是你自己走到嫁嫁家裡的來的?”

小傢夥見媽媽從背後抱起自己,好像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,媽媽問他,他不作聲。平日裡。嘰裡呱啦的小嘴,突然安靜了,不回答。

不過,致樺總算心裡踏實了,也沒有責怪兒子,反而開心了。

那種失而複得的感覺,是又悲又喜,書上說,悲喜交加,大概就是致樺現在的心情形容吧,沒有經曆過的人,是體會不到的。

找了幾個小時,終於找到孩子了,比什麼都好。

就像挑著千斤擔子,一口氣走了老遠,突然放下擔子那麼輕鬆。

還是鄰居提醒的好。

致樺抱著兒子就往自己家裡趕,好快點回去告訴婆婆,告訴鄉親們,兒子找到了,真在外婆家。

因為爹爹和娘也不在家,門是鎖著的,快點回自己家好,讓婆婆放心,讓鄰居們放心,大夥兒都幫忙找了半天了。說不定還在幫忙繼續到處找呢。

-cbr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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